休二中字2015[030]号
教师是强校之本,为了迎接第31个教师节,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,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,学校把评选“优秀教师”活动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内容之一,为此,制定本《海阳二中校级优秀教师评选方案》。
评选领导小组:
组长:郭梓民 副组长:汪志利 张胜利
成员:学校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教研组长
一、 评选内容:
1. 教学之星
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,教学质量长期优异。
2. 教研之星
积极投身教改实践,按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教学、教研任务。教研活动积极参与,思考有效教学有思路、有实践、有效果。
3.敬业之星
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,从不迟到早退,身体力行,率先垂范。
4.奉献之星
爱生如子,爱校如家,以教为乐,牺牲课余时间无偿为学生辅导,深受社会好评。
5.协作之星
出色地和团队协调合作,共同完成班级教学任务,均衡各学科,以及协作完成上级或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和活动,取得良好成效。
二、评选要求:
符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要求,符合学校师德相关要求与学校教育的有关要求作为底线规定,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,并承诺:
1、热爱事业,热爱学生,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,工作表现良好。
2、为人师表,严格规范,无违反师德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。
3、教书育人,关心学生,注重学生品德教育,积极参加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。
二、评选对象:
在职在编教工。
三、评选原则:
1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透明操作,民主管理。
2、每年度评选一次,按程序操作。
3、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校级优秀教师称号,并适当奖励。
四、评选程序
1、各教研组按12%的比例,四舍五入,推荐上报符合条件的教师。
2、学校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。
3、学校对参评人选进行一周公示,广泛征求全校教师的意见。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,公示期如有异议者,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。
4、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,最终确定“优秀教师”人选。
海阳第二初级中学
海阳二中工会
2015年8月 |